各党总支,各院系、各部门:
根据明委组干〔2016〕115号文件及院党委研究,决定:
谢增明同志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;
余辉文同志不再担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。
高明华同志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,不再担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;
顾良红同志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,不再担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与护理学院副院长职务;
白泰华同志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副科级干部,不再担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机械电子系秘书职务。
中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6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