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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“1+X”专项督查实施办法(试行)  
 
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16日 00:00   浏览次数:
 
     
 

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深化落实

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“1+X”专项督查实施办法(试行)

第一条为落实学校党委管党治党责任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一岗双责”的原则,重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的作用,突出联动联查、突出抓常抓细抓长抓早抓小、突出责任倒逼,形成齐抓共管局面,集聚合力,推动党风廉政建设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,落实到位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“1+X”专项督查,“1”指的是学校纪委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查;“X”指的是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,在抓好自身履职的同时,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,在职责范围内对学校各内设机构、下属单位、所辖岗位及工作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

第三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,主要依据《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教育部关于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以及省、市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。

第四条专项督查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,纪委监督指导,校办公室、党工部统筹协调,其他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,主要职责分工如下:

(一)“1”——校纪委的主要职责

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开展“1+X”专项督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;负责对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纪律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,开展执纪审查,提出问责建议等。

(二)“X”——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的主要职责

办公室: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开展“1+X”专项督查工作;负责对公务接待、公文简报、各级各类会议、节庆大型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重点查纠违规公务接待、公款大吃大喝、文山会海等奢侈浪费问题;负责对各级各类干部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重点查纠违规配置、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等问题;负责对公务车辆配置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通过抽查公车使用审批记录、维修记录,以及核对里程数、油耗、节假日定点停放等情况,重点查纠违规配备公车、公车私用、虚报油费或维修费、违规养护等问题。

党委工作部: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(副科及以上干部)违规兼职、出国(境)及护照管理、操办婚丧喜庆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(报备)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干部违规兼职取酬、未经批准出国(境)、公款出国(境)旅游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、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。

宣传部负责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对校园网、计算机机房、计算机设备运行与管理、教室多媒体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。

人事处:负责对各类人事招聘、岗位调整、职称评聘、各类津补贴、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违规招聘、职称评聘舞弊、违规提高奖励性绩效标准、违规超绩效总量发放津补贴、违规发放购物卡或实物,以及创收提成单位在绩效工资外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。

教务处:负责对教材、教辅材料征订、教师各类培训、学习、实训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日常审核和监督。重点查纠违规征订教材、教辅材料以及教师培训、学习活动中变相公款旅游、虚报挪用专项经费、套取资金等问题。

学生处(团委、保卫科):负责对学生奖助学金、学生社团经费、学生活动经费等日常审核和监督检查;负责对学生评先评优、辅导员(班主任)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违规发放奖助学金、虚列、套取学生活动经费、乱收费等问题,以及其他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。

后勤管理处:负责对物资采购、基建、修缮、食堂、店面出租等项目进行全过程(招标、验收等)监督检查;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违规招标、违规邀标、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中违反规定的行为,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。

计财处:负责加强财务管理日常把关监督;负责对“三公”经费的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超标准接待、同城吃请、公款旅游、私车公养等问题,以及会议培训费开支中存在的超规模、超标准、虚列费用、套取财政资金、建设工程超预算等问题。

招生就业处:负责对招生就业工作及经费进行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有偿招生、招生宣传不实、乱收费等问题。

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:负责对科研经费、科研项目申报评审、创新创业经费、成教办班创收经费的日常审核和监督;负责对课题组、科研项目、创新创业项目等项目经费以及办班分成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假借项目违规报销或利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、购送礼品、公车使用费,假借项目名义公款旅游或出国(境)旅游、违反“红七条”学术不端、学术造假等问题。

图书馆:负责对图书征订、图书管理、设备采购、数据库采购与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。

校工会:负责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。重点查纠利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、购发购物卡等问题。

二级院(系):负责对本单位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。

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应根据工作需要,采取日常监督、随机抽查、明察暗访、集中督查等方式,开展专项督查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集中督查,并在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五一节、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以及开学放假等重要节点,进行“四风”重点抽查,并做好督查抽查情况记录。专项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,切实做到带着问题去、针对问题查、盯着问题改。

第六条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应定期向校党委、校纪委和分管领导报告督查工作情况,涉嫌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要立即报告,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应及时移送校纪委。校纪委要按照规定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、梳理和处置,对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,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,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同时,督促有关部门、院(系)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。

第七条校办公室、党工部每年至少2次牵头组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院(系)组成联合督查组,对学校各部门、各院(系)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纪律、违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集中专项督查;校纪委每年至少1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,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(系)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开展“1+X”专项督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、再检查。

第八条注重结果运用。学校党委每年应对“1”和“X”工作情况分别进行考评,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,作为评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。专项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、评先评优、干部提任考察的重要依据。

第九条加强问责追责。学校党委建立“责任清单”、“问题清单”、“问责清单”制度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、或履行“1+X”专项督查职责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、二级院(系),给予严肃追责;对发现被督查单位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重视不够、措施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,要督促整改;对不配合督查、对指出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,应提请校纪委约谈主要负责人,或采取通报、诫勉等进行问责;对于明显违规违纪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,该发现而没有发现,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,甚至故意瞒报、漏报的,要对相关督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。

第十条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5日起试行。
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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